第1430章挑战传统
“罪恶之城”,一部漫画改编电影,却和任何一部超级英雄都截然不同,准确来说,和所有普通电影都截然不同。
这部电影,由三个不完全关联的故事构成,性格迥然不同的三个男人,他们都有一身不怕死的蛮劲和一个深爱的女人,因为不同原因不同状态而卷入犯罪故事里,暴力和血腥贯穿始终,却不是简单的复仇故事。
三个故事都发生在一个堕落荒废纸醉金迷的罪恶之城,彼此之间的联结只有几个无关紧要的小角色。
而电影唯一重复的场景分别出现在头尾——酒吧里翩翩起舞的南茜,由她将第一个故事和第三个故事从时间、地点方面完成连接,整个电影套用“低俗小说”的叙事模版,为电影形成一个命运式的环状结构。
故事,不新鲜;真正让电影载入史册的,是拍摄手法和叙事风格。
电影完全使用黑白两色,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凸显出渲染到极致的红、黄、绿。无论是血红的天空、金黄色的怪物、还是美人碧绿的双眸,在黑白灰的纯色世界里,这些色彩张扬而肆意地带来视觉冲击。
简单来说,以漫画的手法呈现影像质感。
如此做法,在完全契合漫画原著的画面之外,同时能够在不丢失视觉冲击的前提下,适当地降低暴力和血腥画面为观众带来的负面效果,甚至让一些血腥镜头充满了黑色幽默。
尽管如此,电影的血腥指数依旧算是数一数二,血浆泼洒、肢体横飞,电影似乎丝毫不顾忌当下正在流行的暴力美学——“杀死比尔”正当红,而是以一种更粗粝更残酷的方式,用纯粹的视觉渲染罪恶之城的暴力。
如此表现手法,确实独树一帜,后来,“斯巴达三百勇士”也尝试使用相同的手法展现血浆崩裂的冲击力,并且收获广泛赞誉;但和“罪恶之城”相比,依旧略逊一筹。
也许谈不上什么前无古人后无来者,但不管是在此前二十年、还是在之后二十年,“罪恶之城”所带来的尝试、创新、叙事语言依旧是好莱坞数不胜数电影作品里独树一帜的存在,令人感叹:
原来电影还可以这样拍!
电影,出自三位导演之手,罗伯特-罗德里格兹(robert-rodriguez)、昆汀-塔伦蒂诺、弗兰克-米勒(frank-miller)。
说是三位导演,但整个创意、风格、影像设计等等全部都是以罗伯特-罗德里格兹为核心完成创作的。
罗伯特-罗德里格兹是一位怪胎导演,他和昆汀-塔伦蒂诺是好基友,昆汀的审美品味已经非常具有个人特色了;但他还要更剑走偏锋一些。
“杀手悲歌”、“杀出个黎明”、“老师不是人”、“墨西哥往事”,这些作品全部都出自罗伯特-罗德里格兹之手;但同时,“非常小特务”这样合家欢的喜剧作品居然也同样是来自他的创意和设计,令人大跌眼镜。
在罗伯特的职业生涯里,他一直热衷于研究电脑特效和电影镜头结合在一起的视觉语言。
一般来说,在好莱坞的工作团队里,电脑特效是没有镜头语言可言的,完全就是按照导演要求呈现出特效画面,这就是全部了。
但罗伯特相信,电脑特效也是一个镜头、或者镜头的一部分,它应该和电影摄像机融为一体,成为镜头叙事语言的一部分。
所以,即使在拍摄“非常小特务”这样典型的商业类型电影,罗伯特对电脑特效融入镜头语言的研究也依旧是独树一帜的,这也是罗伯特对“罪恶之城”这个项目情有独钟的原因。
当然,过程并不容易,如此一个项目,即使是在2024年也依旧是惊世骇俗的,更不要说在2004年了。
“罪恶之城”原著漫画诞生于1991年,由漫画大师弗兰克-米勒创作。在这十多年时间里,弗兰克-米勒不止一次接到改编拍摄的提案,但他全部都拒绝了。
在弗兰克看来,改编是不可行的,一方面,电影形式不适合表现这些故事;另一方面,好莱坞的电影工业必然会扭曲他的作品。
然而,罗伯特热情洋溢。
罗伯特着实太太太喜欢“罪恶之城”了,甚至为它发狂,他决定将原著原封不动地搬上大屏幕,但区别在于:
他认为自己的工作是将漫画转化为电影画面,而并非改编。
凭借这些年对电脑特效的了解和研究,罗伯特相信自己能够如实呈现“罪恶之城”原著漫画里的画面。
重点在于,如何说服弗兰克?
弗兰克是一个硬骨头,反正他不缺钱,在好莱坞来来往往的制片人和电影公司面前始终不曾动摇。
罗伯特是一个有决心也有动力的年轻人,他自己出资拍摄了一段样片,用电脑特效完成数字拍摄,而后亲自前往曼哈顿,在一家酒吧里用笔记本电脑播放给弗兰克看,独特的影像风格完美还原漫画,让弗兰克赞不绝口。
为了进一步打消弗兰克的疑虑,罗伯特还递给弗兰克一个自己撰写的剧本。
最⊥新⊥小⊥说⊥在⊥六⊥9⊥⊥书⊥⊥吧⊥⊥首⊥发!
严格来说,那不是一个全新创作的剧本,因为罗伯特完全复刻弗兰克原著漫画的剧情,仅仅只是把三个短篇整合起来而已,原汁原味地展现弗兰克对罪恶之城的刻画。
并且,罗伯特表示,“我们没有必要现在就敲定合作,我们可以在周六找我的演员朋友和我的剧组人员把片头拍摄出来,把实际拍摄和电脑特效结合起来,配乐也由我负责,在一周之内,你会看到完成的片头,到时候再决定我是否有能力完成这项拍摄工作。”
最终,这段片头仅仅用十个小时就拍摄完成。
果然,弗兰克被这段片头迷住了,他终于意识到罗伯特的创造力,破天荒地,弗兰克首次把改编权出手——
“斯巴达三百勇士”,同样也是弗兰克的漫画,正是因为“罪恶之城”的成功,后来弗兰克才同意这部漫画改编权的出手。
得到弗兰克授权之后,罗伯特仍然希望弗兰克能够在拍摄电影之中扮演核心作用,最终漫画出身的弗兰克,又破天荒地首次担任导演,真正参与到“罪恶之城”的制作之中。
成就一部经典。
然而,这样一部作品,拥有弗兰克-米勒的名号,拥有昆汀和罗伯特两个好莱坞老油条担任导演压阵,电影公司们应该争前恐后才对,投资机会怎么可能轮到森林影业呢?
(本章完)
“罪恶之城”,一部漫画改编电影,却和任何一部超级英雄都截然不同,准确来说,和所有普通电影都截然不同。
这部电影,由三个不完全关联的故事构成,性格迥然不同的三个男人,他们都有一身不怕死的蛮劲和一个深爱的女人,因为不同原因不同状态而卷入犯罪故事里,暴力和血腥贯穿始终,却不是简单的复仇故事。
三个故事都发生在一个堕落荒废纸醉金迷的罪恶之城,彼此之间的联结只有几个无关紧要的小角色。
而电影唯一重复的场景分别出现在头尾——酒吧里翩翩起舞的南茜,由她将第一个故事和第三个故事从时间、地点方面完成连接,整个电影套用“低俗小说”的叙事模版,为电影形成一个命运式的环状结构。
故事,不新鲜;真正让电影载入史册的,是拍摄手法和叙事风格。
电影完全使用黑白两色,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凸显出渲染到极致的红、黄、绿。无论是血红的天空、金黄色的怪物、还是美人碧绿的双眸,在黑白灰的纯色世界里,这些色彩张扬而肆意地带来视觉冲击。
简单来说,以漫画的手法呈现影像质感。
如此做法,在完全契合漫画原著的画面之外,同时能够在不丢失视觉冲击的前提下,适当地降低暴力和血腥画面为观众带来的负面效果,甚至让一些血腥镜头充满了黑色幽默。
尽管如此,电影的血腥指数依旧算是数一数二,血浆泼洒、肢体横飞,电影似乎丝毫不顾忌当下正在流行的暴力美学——“杀死比尔”正当红,而是以一种更粗粝更残酷的方式,用纯粹的视觉渲染罪恶之城的暴力。
如此表现手法,确实独树一帜,后来,“斯巴达三百勇士”也尝试使用相同的手法展现血浆崩裂的冲击力,并且收获广泛赞誉;但和“罪恶之城”相比,依旧略逊一筹。
也许谈不上什么前无古人后无来者,但不管是在此前二十年、还是在之后二十年,“罪恶之城”所带来的尝试、创新、叙事语言依旧是好莱坞数不胜数电影作品里独树一帜的存在,令人感叹:
原来电影还可以这样拍!
电影,出自三位导演之手,罗伯特-罗德里格兹(robert-rodriguez)、昆汀-塔伦蒂诺、弗兰克-米勒(frank-miller)。
说是三位导演,但整个创意、风格、影像设计等等全部都是以罗伯特-罗德里格兹为核心完成创作的。
罗伯特-罗德里格兹是一位怪胎导演,他和昆汀-塔伦蒂诺是好基友,昆汀的审美品味已经非常具有个人特色了;但他还要更剑走偏锋一些。
“杀手悲歌”、“杀出个黎明”、“老师不是人”、“墨西哥往事”,这些作品全部都出自罗伯特-罗德里格兹之手;但同时,“非常小特务”这样合家欢的喜剧作品居然也同样是来自他的创意和设计,令人大跌眼镜。
在罗伯特的职业生涯里,他一直热衷于研究电脑特效和电影镜头结合在一起的视觉语言。
一般来说,在好莱坞的工作团队里,电脑特效是没有镜头语言可言的,完全就是按照导演要求呈现出特效画面,这就是全部了。
但罗伯特相信,电脑特效也是一个镜头、或者镜头的一部分,它应该和电影摄像机融为一体,成为镜头叙事语言的一部分。
所以,即使在拍摄“非常小特务”这样典型的商业类型电影,罗伯特对电脑特效融入镜头语言的研究也依旧是独树一帜的,这也是罗伯特对“罪恶之城”这个项目情有独钟的原因。
当然,过程并不容易,如此一个项目,即使是在2024年也依旧是惊世骇俗的,更不要说在2004年了。
“罪恶之城”原著漫画诞生于1991年,由漫画大师弗兰克-米勒创作。在这十多年时间里,弗兰克-米勒不止一次接到改编拍摄的提案,但他全部都拒绝了。
在弗兰克看来,改编是不可行的,一方面,电影形式不适合表现这些故事;另一方面,好莱坞的电影工业必然会扭曲他的作品。
然而,罗伯特热情洋溢。
罗伯特着实太太太喜欢“罪恶之城”了,甚至为它发狂,他决定将原著原封不动地搬上大屏幕,但区别在于:
他认为自己的工作是将漫画转化为电影画面,而并非改编。
凭借这些年对电脑特效的了解和研究,罗伯特相信自己能够如实呈现“罪恶之城”原著漫画里的画面。
重点在于,如何说服弗兰克?
弗兰克是一个硬骨头,反正他不缺钱,在好莱坞来来往往的制片人和电影公司面前始终不曾动摇。
罗伯特是一个有决心也有动力的年轻人,他自己出资拍摄了一段样片,用电脑特效完成数字拍摄,而后亲自前往曼哈顿,在一家酒吧里用笔记本电脑播放给弗兰克看,独特的影像风格完美还原漫画,让弗兰克赞不绝口。
为了进一步打消弗兰克的疑虑,罗伯特还递给弗兰克一个自己撰写的剧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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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来说,那不是一个全新创作的剧本,因为罗伯特完全复刻弗兰克原著漫画的剧情,仅仅只是把三个短篇整合起来而已,原汁原味地展现弗兰克对罪恶之城的刻画。
并且,罗伯特表示,“我们没有必要现在就敲定合作,我们可以在周六找我的演员朋友和我的剧组人员把片头拍摄出来,把实际拍摄和电脑特效结合起来,配乐也由我负责,在一周之内,你会看到完成的片头,到时候再决定我是否有能力完成这项拍摄工作。”
最终,这段片头仅仅用十个小时就拍摄完成。
果然,弗兰克被这段片头迷住了,他终于意识到罗伯特的创造力,破天荒地,弗兰克首次把改编权出手——
“斯巴达三百勇士”,同样也是弗兰克的漫画,正是因为“罪恶之城”的成功,后来弗兰克才同意这部漫画改编权的出手。
得到弗兰克授权之后,罗伯特仍然希望弗兰克能够在拍摄电影之中扮演核心作用,最终漫画出身的弗兰克,又破天荒地首次担任导演,真正参与到“罪恶之城”的制作之中。
成就一部经典。
然而,这样一部作品,拥有弗兰克-米勒的名号,拥有昆汀和罗伯特两个好莱坞老油条担任导演压阵,电影公司们应该争前恐后才对,投资机会怎么可能轮到森林影业呢?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