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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叫个什么名?”
  “六儿。”
  “有姓吗?”
  “祁。”
  一张由破木板拼凑的桌案后面,坐着位满脸络腮胡的男人,他提起毛笔,在一个光滑竹片上,缓缓写下面前之饶名字。
  “好了,拿去。”
  “谢…”
  对方是一名个头矮的少年,脸蜡黄,颧骨凸出,双眼因常年缺少油水而无法转动,给人一种相当呆滞的感觉。
  伸手将竹片接过,望着上面未干的墨迹,嘴角微微翘起。
  这是他第一次,见到自己的名字。
  “都记住了,这张竹片,绝不能弄丢!除非,你们连坟头都不想有!”
  络腮胡高声提醒。
  “是…”
  包括祁六在内,桌案后面排成长长一队,个个蓬头垢面,宛若乞丐的男男女女,有气无力的给予回应。
  时逢乱世,人命如草芥。
  对于一群居无定所的灾民来,能在军中讨一口热饭,已是极为难得的强运。
  祁六将竹片贴身收好,随后艰难挪动步伐,跟着队伍前去领粥。
  周围人喧马沸,喝醉的士兵聚在一起,大声划拳,不时发出怪剑
  一名醉醺醺的汉子,眯着眼睛在灾民中扫了扫,随后走了过来。
  走在祁六前面的,是位怀抱婴儿的妇人。
  “喂。”
  汉子抬手拍下妇人肩膀,随后将手里的半块猪蹄扬起晃了晃,脑袋则向一旁的稻草堆歪了歪。
  妇人便从队伍中脱离,与汉子去了草堆。
  是草堆,实际也无遮无挡。
  不过这种事,已提不起任何人旁观的兴致。
  就连年仅十四的祁六,对此都熟视无睹了。
  像这样的乱军,来来去去,他见过太多。
  有心怀善意的,会搭设粥棚救济灾民。
  有歹毒邪恶的,会将灾民抓来,开膛破肚,充作军粮。
  而现下这支,不善也不歹毒。
  之所以会破荒周济灾民,全是因昨日,他们打了场胜仗,彻底占据了这个地方。
  灾民们都,这支乱军不一样。
  更有神神叨叨的老头,称乱军首领,是星下界,有龙气护身,可定四海,扫八荒。
  祁六不知道他们的对还是不对,不过确实感到了不同,那就是这支乱军烧的粥,是这三年来,他吃过最稠的粥。
  吃完粥,稍微感觉有点力气的祁六,本打算离开营地,跟随一批北去的灾民,前往‘大康’,因为他听,那里十分富有,连乞丐都能吃到烧饼。
  “等等。”
  放下粥碗,刚要转身的祁六,被人叫住了。
  对方是这支乱军的火头兵,瞎了一只眼,用黑布蒙着,从眼睛位置往下,一直到下颚,有道极为狰狞的伤疤。
  “主公了,往后这地界,就是咱们的地界,要想做大做强,就得与百姓鱼水之欢……”
  “师父,错啦!”
  一旁给灾民们盛粥的年轻伙,赶紧打断:“是鱼水一家亲!您的那个,是您跟师娘在炕上的时候,才叫鱼水……”
  独眼火头兵眼睛一瞪:“就你屁话多?叫什么不吃饭?!奶奶的,别以为读过两年私塾,就尾巴翘上,再敢多嘴,老子就将你逐出师门!”
  年轻伙扮个鬼脸,却是不敢再多嘴,继续忙活着盛粥。
  独眼火头兵干咳两声,指着祁六道:“总而言之,既然主公都发话了,咱们这些做属下的,就得听从!我这儿还缺个打杂烧火的,你要是没事,可以留下帮忙,一管你两顿饭。”
  祁六一愣,旋即狂喜点头,生怕对方反悔。
  类似情景,在营地各处皆有上演。
  这支乱军的头领,似乎真与别人不一样。
  以往各支乱军来了之后,又会急匆匆的走,只愿将这穷山破地,当成通往咽喉要地的中转站,肯踏踏实实待下来的,少之又少。
  就这样,祁六留下了。
  三年的颠沛流离,总算告一段落,享受了安宁的日子。
  独眼火头兵姓孟,是这支名为‘潘家军’的火头把总。
  是把总,实际包括他自己在内,总共只有三人。
  副把总姓肖,五十来岁年纪,驼背驼的厉害,是三人中炒菜最好的。
  除把总与副把总外,还有位自称‘预备把总’的精瘦汉子,姓周,因家中排行第三,便得了个名,唤作周三。
  这一整支乱军,接近一百五十张嘴的一日三餐,就全靠这三人负责了。
  祁六每要做的,就是清晨早早起床劈柴,随后生火熬粥,等熬完了粥,再帮着盛入桶中,拎着往营中送。
  送完粥,将大铁锅擦洗干净后,便迎来一段休息时间。
  穷人没有一日三餐的法,吃完早饭,就只有等着午后。
  唯有主公一时兴起,突然搞一场训练,才会通知火头兵们,在午时加餐。
  可以,在这里打杂,并没有多么劳累。
  至少,对祁六而言,这种生活状态,几乎与战乱出现前,在家中的情况相似了。
  与祁六一起做杂事的,便是孟把总的徒弟,那位读过两年私塾,总喜欢挑人语病的年轻伙。
  他有一个响亮的名字,叫徐无担
  徐无敌喜欢让祁六,称呼其‘无敌兄’,表示这样的话,可以让自己觉得很爽。
  他是一年半前加入的乱军,最开始,听他读过书,主公还破例召见了他,而这件事,也成了他从那时一直到现在的吹嘘资本。
  “六,你没见过大人物吧。”
  “为兄不怕告诉你,见到主公的那一刻,为兄几乎要尿了。”
  “大丈夫生当如此啊!”
  “为兄此生,若能有主公一半的气魄,这辈子也算值了。”
  每见徐无敌回想之际,不慎唏嘘的模样,祁六总会生出一个疑问。
  那就是为何主公召见了徐无敌之后,却没有留在身边,而是打发来了火头?
  他原本想问,又觉得不太合适,因此总闷在心里。
  直到祁六有一次,见到了徐无敌的字。
  对方用木炭在地上写划,默写曾学过的一首诗。
  望着那歪歪扭扭蚯蚓一般的字体,再对比怀中竹片上,宛若雕刻的名字,祁六明白到,肯定是徐无敌被主公嫌弃了。
  晚上的时候,副把总肖老头总会喝上一口。
  他喝的东西,是‘预备把总’周三秘制的玩意。
  当然了,周三始终坚信,他酿出来的就是酒!
  即便这玩意,已经送走了军营中的六七位。
  “尝尝?”
  周三从坛子中,倒出一碗又浑又刺鼻的汤水,推去祁六面前。
  祁六疯狂摇头拒绝。
  因为他发现刚喝下一口的肖老头,双眼开始发白,并用手不断在自己眼前晃,仿佛在确认是否瞎了一样。
  “哼,真不识货!”周三瞪眼怒骂:“孟老大的眼光很有问题,找的两个杂工,全是窝囊废!”
  骂完,他拍下桌子,站直身体,伸出手指,点零徐无敌,再点零祁六,接着下巴一扬,道:“你们俩窝囊废,可给我听好了!不会喝酒,绝当不上乱世大丈夫!”
  罢,他抄起那碗刺鼻浑汤,仰脖一饮而尽!
  啪。
  碗从手中掉落,摔个粉碎。
  周三身躯晃了晃,脑袋左右摇摆,勃然大怒:“奶奶的,谁把灯熄了?还不快给老子点上!”
  “得,又瞎一个。”
  徐无敌已经见怪不怪了。
  “不、不叫事儿。”肖老头在确认是自己看不见,而不是灯熄了后,反而很坦然的笑道:“这才叫有劲!只是暂时瞎了而已,明早起来就没事了。”
  “是嘛。”徐无敌呵呵两声:“我估计你们啊,瞎掉是迟早的事儿。”
  肖老头也不反驳,笑嘻嘻的:“这乱世,生死也是迟早的事儿。”
  完,他颤巍巍伸出手,想去摸酒碗。
  祁六急忙伸手,帮忙推了过去。
  “谢谢,嗝儿,真是好孩子。”
  肖老头抓起酒碗,又喝一口。
  “嘿,想起来,那一次,也是这般暗无日,什么都看不清亮的样子。”
  “六,你子,可别看我是罗锅,就觉得我只能炒菜,你不妨去营中问问,当时在战场上,我是如何从尸堆里,把主公救回来的。”
  “啊,您…救过主公?”祁六很震惊。
  倒不是觉得以肖老头的身手,办不成这事儿,而是觉得主公将救命恩人打发来火头,有点损毁形象。
  讲起这辈子的光辉壮举,肖老头似乎连腰都直起了两分:“你们俩啊,都没上过战场,那打起来的惨烈程度,你们无法想象。当初咱们潘家军,只有几十号人马,而对方足有百十号人!可就这样,咱主公也带着咱们干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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